top of page
計畫說明
試辦單位資格
試辦單位職責
外籍多元陪伴照顧服務工作者聘僱申請
外籍陪伴照顧服務工作者聘僱管理
勞基法第84條之1相關規定
1. 什麼是多元陪伴照顧服務?
A:為回應民眾「臨短急」照顧需求,包括長輩「臨」時有狀況卻找不到照顧人力、外籍家庭看護空窗期的「短」期需要照顧人力、家人手術或病後需要「急」性後期照顧等,勞動部推動「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由依法設立滿五年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申請,並通過公益性、專業度與合理收費等評選標準後成為試辦服務單位,聘僱及培訓本國籍及外國籍多元陪伴照顧服務工作者到申請服務家庭,提供短期、臨時或持續一定時間之基本日常生活服務、陪同外出、陪同就醫、安全陪伴等全額自費之多元陪伴照顧服務,以減輕家庭照顧負擔。
2. 多元陪伴照顧服務和聘僱家庭看護工有何不同?
A:多元陪伴照顧服務強調臨、短、急之需求服務,並由依法設立的法人組織聘僱陪伴照顧服務工作者至家戶提供服務,採一對多家庭服務,跳脫家庭看護工由民眾個人長期聘僱、一對一照顧之形式。
17. 哪些單位目前參與試辦本計畫?試辦單位的背景及專業度?
A:
(1)試辦單位是依法設立或登記滿五年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並經勞動部評選合格及核定,試辦單位需設置具(以下之一)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等相關專業養成背景,或曾從事長期照顧居家照顧服務並具有五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取得居家服務督導員結業證明書之督導員,專職負責督導多元陪伴照顧服務的提供品質。
(2)民眾可至多元陪伴照顧服務網站(網址:)首頁點選「預約服務/試辦單位簡介」瞭解目前已核定的試辦單位。
18. 本計畫的服務區域範圍為何?
A:本計畫已核定6家試辦單位,服務範圍包含北部、中部、南部、東部各核定一家或一家以上,並分階段逐步增加試辦單位家數以擴大服務區域範圍。
目前核定試辦單位及服務區域如下:
分布地區 試辦單位名稱 服務縣市
北部 中華民國紅心字會 臺北市、新北市
中部 財團法人臺灣省私立永信社會福利基金會 臺中市
臺中市私立童庭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臺中市
社團法人南投縣新媳婦關懷協會 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南部 社團法人台灣萬人社福協會 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東部 社團法人花蓮縣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
3. 申請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要具備什麼資格?
A:要申請使用多元陪伴照顧服務的民眾,需具有陪伴照顧需求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具有效期間內身心障礙證明。
(2)具有效期間內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資格。
(3)具三個月內就醫或手術紀錄。
(4)符合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之被看護者資格。
(5)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屬長期照顧需要等級第二級至第八級,有使用本計畫服務之需求。
4. 本計畫所提供的服務內容包含哪些項目?
A: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計畫的服務項目為指派陪伴照顧服務工作者至服務契約履行地,提供服務對象基本日常生活服務、陪同外出、陪同就醫、安全陪伴等服務。
5. 民眾有身心障礙證明,是否可以申請?申請時需要提供那些文件?
A:民眾若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可以申請多元陪伴照顧服務,申請所需文件為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6. 民眾有重大傷病資格,是否可以申請?申請時需要提供那些文件?
A:可以。申請所需文件為具有效期間之重大傷病卡,或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健康存摺APP之重大傷病證明查詢結果,及一年內開具之診斷證明書且須載有「宜休養」文字。
7. 民眾有就醫或手術紀錄,是否可以申請?申請時需要提供那些文件?
A:民眾若於申請日前三個月內有就醫或手術紀錄,可以申請多元陪伴照顧服務,申請時需提供醫師開具之診斷證明,且須載有「宜休養」文字。
8. 民眾聘有外籍家庭看護工(或中階家庭看護工)是否可以申請服務? 申請時需要提供那些文件?
A:聘有外籍家庭看護工(或中階家庭看護工)之民眾可申請多元陪伴照顧服務,申請時需提供符合聘僱外國人資格之有效證明文件、有效期間內之招募許可或聘僱許可。
9. 民眾有資格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或中階家庭看護工),也已到指定醫院進行失能診斷評估,但還沒開始聘僱移工,是否可以申請服務? 要提供那些文件?
A:可以。申請時需提供符合聘僱外國人資格之有效證明文件如: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有效期間內之招募許可。
10. 民眾已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中階家庭看護工),是否可以申請服務?要提供那些文件?
A:可以。已聘僱家庭看護工家庭,如果有移工因故無法照顧(如:返鄉休假、轉換期間、失聯期間)即可申請服務,請檢具初次招募或聘僱許可函,如果試辦單位可由系統介接查詢得聘僱資料,也可免附文件。
11. 民眾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屬長期照顧等級第二級至第八級或有使用長照服務,是否可以申請本計畫?申請時需要提供那些文件?
A:對於照顧需求較高之民眾,可自費使用本計畫之服務,以減輕其家庭照顧負擔。申請時需提供長期照顧需求評估結果通知書或長照特約單位開立載有照顧組合名稱之收據。
12. 民眾如符合服務對象所列資格,是否只能申請一位陪伴照顧工作者呢? 還是能申請2名或以上陪伴照顧工作者?
A:民眾申請多元陪伴照顧服務後,會由符合資格之試辦服務單位進行陪伴照顧需求評估,試辦單位會依據需求評估及該單位的服務人力狀況,和申請者討論訂定服務提供的人力如何派用及收費,並以申請一位為原則。如經試辦單位評估確有重度照顧需求者,得視試辦單位人力提供所需照顧人力。
13. 本計畫的服務時間為何?可以彈性調整服務時間嗎?
A:本計畫提供的服務時數單次至少4小時以上,試辦單位可依據民眾需求彈性提供服務時段,如為24小時者須包括10小時休息時數,並應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按服務對象需求調整服務時數。
14. 多元陪伴服務的收費標準是按不同試辦單位的定價嗎?
A: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費用為民眾全額自費服務,各試辦單位依據其承辦經營之成本提出服務收費標準及說明,並經勞動部核定後公告收費標準,公告於多元陪伴照顧服務官網(網址:),民眾可依自身需求及收費,自行選擇。
15. 如何運用申請及派案系統申請多元陪伴照顧服務?
A:民眾可至多元陪伴照顧服務網站(網址:)首頁點選「預約服務/我要預約」即可進行便捷快速的線上申請服務,若民眾對系統操作流程有疑問,請至官網首頁點選「預約服務/預約指引」參考操作步驟圖片。
16. 如果不會使用手機或電腦申請多元陪伴服務,該如何申請?
A:民眾除使用手機或電腦點選多元陪伴照顧服務的申請及派案系統外,亦可撥打1955諮詢專線提供協助,由1955諮詢專線為民眾登記基本資料及選定試辦單位後,後續由試辦單位與民眾做後續的聯繫及服務安排。
19. 申請服務的方式為何?多元照顧服務申請及派案系統如何申請?
A:民眾可至多元陪伴照顧服務網站(網址:)首頁點選「預約服務/我要預約」即可進行便捷快速的線上申請服務。若對系統操作流程有疑問,請至官網首頁點選「預約服務/預約指引」參考操作步驟圖片。
20.想申請服務,但不會使用電腦或手機,可否透過勞動部1955諮詢專線進行申請?
A:不會使用電腦或手機的民眾,想申請多元陪伴照顧服務,可撥打1955諮詢專線協助申請服務,由1955諮詢專線為民眾登記基本資料及選定試辦單位後,後續由試辦單位後續進行電話聯繫及服務安排。
21. 申請服務時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A:依據服務對象所符合之資格,應檢附的資格文件分述如下:
(1)具有效期間內身心障礙證明。
檢附文件: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2)具有效期間內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資格。
檢附文件:有效期間內之重大傷病卡,或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健康存摺APP之重大傷病證明查詢結果,及一年內開具之診斷證明書且載明「宜休養」。
(3)具三個月內就醫或手術紀錄。
檢附文件:申請日前三個月內開具之診斷證明書且載明「宜休養」。
(4)符合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之被看護者
資格。
檢附文件:符合申請聘僱外國人資格之有效證明文件、有效期間內之招募許可或聘僱許可。
(5)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屬長期照顧需要等級第二級至第八級,有使用
本計畫服務之需求。
檢附文件:長期照顧需求評估結果通知書或長照特約單位開立載有照顧組合名稱之收據。
22.申請服務時如果資格文件不在身邊,無法立即上網申請及派案系統怎麼辦?
A:資格文件可暫時不上傳申請及派案系統,可繼續點選申請資格項目及其他申請步驟後提交送出,之後試辦單位與申請民眾聯繫時,再由試辦單位協助上傳即可。
23. 申請服務時試辦單位會和申請民眾聯繫嗎?
A:當系統依據民眾填寫的申請資料初步媒合到試辦單位後,會由該試辦單位和民眾聯繫,進一步瞭解服務對象的需求及討論服務提供模式。
19. 申請服務的方式為何?多元照顧服務申請及派案系統如何申請?
A:民眾可至多元陪伴照顧服務網站(網址:)首頁點選「預約服務/我要預約」即可進行便捷快速的線上申請服務。若對系統操作流程有疑問,請至官網首頁點選「預約服務/預約指引」參考操作步驟圖片。
20.想申請服務,但不會使用電腦或手機,可否透過勞動部1955諮詢專線進行申請?
A:不會使用電腦或手機的民眾,想申請多元陪伴照顧服務,可撥打1955諮詢專線協助申請服務,由1955諮詢專線為民眾登記基本資料及選定試辦單位後,後續由試辦單位後續進行電話聯繫及服務安排。
21. 申請服務時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A:依據服務對象所符合之資格,應檢附的資格文件分述如下:
(1)具有效期間內身心障礙證明。
檢附文件: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2)具有效期間內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資格。
檢附文件:有效期間內之重大傷病卡,或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健康存摺APP之重大傷病證明查詢結果,及一年內開具之診斷證明書且載明「宜休養」。
(3)具三個月內就醫或手術紀錄。
檢附文件:申請日前三個月內開具之診斷證明書且載明「宜休養」。
(4)符合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之被看護者
資格。
檢附文件:符合申請聘僱外國人資格之有效證明文件、有效期間內之招募許可或聘僱許可。
(5)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屬長期照顧需要等級第二級至第八級,有使用
本計畫服務之需求。
檢附文件:長期照顧需求評估結果通知書或長照特約單位開立載有照顧組合名稱之收據。
22.申請服務時如果資格文件不在身邊,無法立即上網申請及派案系統怎麼辦?
A:資格文件可暫時不上傳申請及派案系統,可繼續點選申請資格項目及其他申請步驟後提交送出,之後試辦單位與申請民眾聯繫時,再由試辦單位協助上傳即可。
23. 申請服務時試辦單位會和申請民眾聯繫嗎?
A:當系統依據民眾填寫的申請資料初步媒合到試辦單位後,會由該試辦單位和民眾聯繫,進一步瞭解服務對象的需求及討論服務提供模式。
bottom of page